科學技術研究院是在學校領導下,負責全校科技項目、科技成果、知識産權、學術交流、科技成果轉化、科技服務等組織管理的機構,主要職責如下:
一、協調、組織和管理學校科技工作,組織制定學校科技發展規劃以及具體政策、措施、辦法及內部規章制度;
二、負責組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;
三、負責産學研合作管理工作;
五、負責組織科技成果轉移轉化、科技成果獎的申報工作;
六、负责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等各类科研機構的管理;
七、負責組織相關學術人才的遴選、考核及管理工作;
八、負責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和校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室工作;
九、負責各類科研考核及獎勵工作;
十、負責全校科技統計工作及各種科技數據的上報和對外發布;
十一、負責學校學術交流、科技保密工作;
十二、負責組織完成上級職能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。